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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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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昌平國小115學年度學生美展實施計畫

重點說明如下 :

一、收件時間:115年9月7日(一)~9月11日(五)每日的8:00~8:30收件。
二、繳件地點:低年級於二樓教務處;中高年級於美勞教室(編號175)。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及比賽之作品,均不得參賽,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
四、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五、平面設計類,繳件作品請一律裝框且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
六、報名表說明 :
可下載附件檔案,繳件時請確認已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如無校內老師指導,指導老師欄位請填"無"。
表單中類別及組別請務必填寫。
簽名(參賽學生、指導老師)請務必使用原子筆。
七、其餘相關未說明之細節,請詳閱實施計畫

註冊組 陳煜友老師(分機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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