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1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辦理114 學年度第1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至114.10.13(一)截止。
二、本校名額:7人
三、敬請有意申請的家長自行下載附件或讓貴子弟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紙本填寫申請。
四、申請條件與辦法:
(一)條件:
1. 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操行成績及格之學生。
2. 具有低收入戶、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等身分。
3. 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須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二)檢附資料:
1.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無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者,請另行於空白處註明告知)
2. 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含操行成績)證明(向教務處申請)。
3. 低收入/清寒證明 或 殘障/重大傷病證明(請向戶籍事務所、居住地之里長申請)。
4.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以及存摺影本。
5. 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各一份,若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上述申請人與祖父母至少一位須設籍至新北市,方可符合資格條件。
五、請家長仔細確認填妥申請表單,並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與資料。如需導師協助,請主動聯絡導師,並由貴子弟於截止日前徑直交予教務處註冊組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