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規劃114年模範父親代表遴選
推薦資格:
(一) 凡籍設本市之市民,且最近五年內無判刑確定紀錄。
(二) 未曾當選為本市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
(三) 照顧教養子女或受託照顧期間,重視親子教育,作為子女之學
習楷模,且具備第三點所定各款事蹟之一者。
參加選拔模範父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含小傳,內容務必生動、生活化,並以600字至800字為限)(附件3)、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附件4)、2吋半身照片2張、居家生活照片(清晰電子檔)3張等資料。
(一) 凡籍設本市之市民,且最近五年內無判刑確定紀錄。
(二) 未曾當選為本市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
(三) 照顧教養子女或受託照顧期間,重視親子教育,作為子女之學
習楷模,且具備第三點所定各款事蹟之一者。
參加選拔模範父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含小傳,內容務必生動、生活化,並以600字至800字為限)(附件3)、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附件4)、2吋半身照片2張、居家生活照片(清晰電子檔)3張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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