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樂活館及各項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與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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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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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樂活館及各項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與申請規定

依據教育局113年7月29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131477518號令頒布「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本校修正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自113年8月1日起適用。

本校樂活館開放時間為:
(1)平日週二至週五:19:00~21:00,週一不開放。
(2)週六、日:09:00~12:00,14:00~17:00。
(3)特定假日另行公告。
其他場地:平日18:00~21:00及週六、日08:00~17:00。
有意申請者,請依規定填寫申請表及切結書,至遲於使用前7日送本校審核。

相關收費標準及規範請參閱附件。

場地使用相關事宜請洽本校總務處江小姐 分機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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