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1學年度「情緒行為困擾特殊生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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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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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1學年度「情緒行為困擾特殊生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研習」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第1場:111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江翠國小,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小教師。
(二)第2場: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頂溪國小,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小教師。
(三)第3場: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中山國中,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中教師。
三、研習對象:
(一)初次擔任具情緒行為困擾特殊生或有本研習需求之國中、小普通班導師,請擇1場次參與。
(二)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正式及代理),歡迎自由參加。
四、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日期前一週,請參加教師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二)錄取名額請參閱實施計畫之研習課程內容,優先錄取符合薦派資格之普通班教師;錄取名單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一)錄取教師本局同意核予公假派代登記出席。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之程序辦理。
(三)防疫期間,請與會教師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承辦學校之防疫措施。
(四)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服務,請與會人員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五)承辦學校提供茶水,為響應環保,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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