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昌平國小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暨參賽作品收件資訊
旨揭比賽依據「新北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公告附檔「111學年度昌平國小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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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參賽作品收件資訊如下:
一、比賽類別及參加對象
類別 |
參加對象 |
1.繪畫類 |
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 |
2.書法類 |
中年級、高年級 |
3.平面設計類 |
中年級、高年級 |
4.漫畫類 |
中年級、高年級 |
5.水墨畫類 |
中年級、高年級 |
6.版畫類 |
中年級、高年級 |
二、參賽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請務必符合實施計畫內之規範。
三、參賽作品應依規定填妥、貼好報名表,未依規定貼妥報名表一律不予評選。
四、為配合市賽之參賽規範,並為避免影響作品呈現,此次比賽「平面設計類」的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依規定先完成作品裱框,否則不予收件,請欲參賽者特別留意。
五、收件時間為111年9月5日(一)~9月23日(五)中午12時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六、參賽作品請繳交予教務處資訊組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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