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年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詳如說明,有意願的老師請與教學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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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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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0年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詳如說明,有意願的老師請與教學組聯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37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0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各校得就校內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將依縣市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國小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加註英語文專長、加註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或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分班。


四、旨揭學分班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一)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及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6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4節。


五、請貴校務於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六、檢送旨揭需求薦送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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