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參加校外各項 教育專業競賽(全國級)獎勵計畫
一、本計畫目的為鼓勵教師參加校外各項教育專業競賽,將成果回饋於課堂教學,以提升學品質及促進學生學習成效,同時透過校內社群分享,帶動教師專業成長。
二、自111年度起辦理迄今,累計已有114校257位教師(含校長及學校團隊) 通過申請,透過獎勵金、休假日、敘獎等方式,實質鼓勵獲獎教師。
三、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1.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各級學校校長、具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園長(主任)及正式教師、技術師及代理教師。
2.本市私立幼兒園取得幼兒園教師證且具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含代理教師)。
3.申請期程:採學年制,獲獎教師或團體應於每年7月30日前提出該學年度獎勵申請。
4.詳細計畫內容請參考附檔。
二、自111年度起辦理迄今,累計已有114校257位教師(含校長及學校團隊) 通過申請,透過獎勵金、休假日、敘獎等方式,實質鼓勵獲獎教師。
三、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1.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各級學校校長、具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園長(主任)及正式教師、技術師及代理教師。
2.本市私立幼兒園取得幼兒園教師證且具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含代理教師)。
3.申請期程:採學年制,獲獎教師或團體應於每年7月30日前提出該學年度獎勵申請。
4.詳細計畫內容請參考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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