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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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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教育部重申退休給與發放資格查驗作業

倘於各期月退休金發放之前置查驗作業中,發現領受人有1年內出境累積逾183日者,應確實洽當事人確認是否有1年內於大陸地區居、停留累積逾183日而應暫停發給退休金之情事,且以取得當事人書面回復為宜,並依查驗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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