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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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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公告】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課後社團上課名單

注意事項:
一、開課周9/29(二)-10/5(一),社團第一次上課接皆至健康廣場集合。
二、為顧及校園安全與學生學習權益,社團上課時段家長請勿進入教學區,請於校門外等候。另課後社團下課後,請家長務必準時到校接送,勿讓學生在校門口久候。
三、所有上課器材請自行攜帶,無提供放置空間。
四、1退費標準:依【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團實施要點】第九條第一項學生參加本服務退費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開課後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社者,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
(二)開課後逾全期三分之一,未逾全期三分之二申請退社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
(三)開課後逾全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四) 若有退社需求,請至學務處領取退社申請單,填妥後送交訓育組一併於期中及期末兩個時段統一辦理。
(五) 學生缺席天數不得申請退費;學校因故未能開班者,全額退還費用。如材料費已購置,則不退還材料費歸還材料。
五、 如有問題,請洽學務處訓育組02-85215492分機731(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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